各学院:
2016届毕业生毕业典礼于2016年6月8日举行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时 间:2016年6月8日上午9:00
二、地 点:图书馆第一报告厅
三、座位安排
第1、2排为部分职能部门领导、各院党政领导及毕业班辅导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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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排为毕业生代表、礼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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省级优秀毕业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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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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会计学院(28人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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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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土木建筑工程学院(25人)、会计学院(3人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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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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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贸学院(19人)、外国语学院(9人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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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7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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机电工程学院(17人)、管理工程学院(10人)、国际教育学院(1人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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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8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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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商管理学院(14人)、理学院(4人)、电子通信工程学院(10人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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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9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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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息科学学院(16人)、法学院(7人)、航空工程学院(5人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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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0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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计算机学院 (软件学院)(14人)、人文社会科学学院(6人)、物流学院(8人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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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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艺术设计学院(13人)、民航学院(11人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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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级优秀毕业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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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2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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会计学院(19人)、工商管理学院(9人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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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3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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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贸学院(13人)、信息科学学院(10人)、外国语学院(5人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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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4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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管理工程学院(7人)、机电工程学院(12人)、法学院(5人)、人文社会科学学院(4人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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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5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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土木建筑工程学院(17人)、计算机学院 (软件学院)(9人)、理学院(2人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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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6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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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子通信工程学院(7人)、艺术设计学院(7人)、民航学院(7人)、物流学院(5人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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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7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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航空工程学院(3人)、国际教育学院(1人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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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相关要求
1、全体优秀毕业生照相定于6月8日早上8:20, 请各学院优秀毕业生及毕业班辅导员8:00准时到图书馆正门台阶前集合并在牛志杰老师处签到。
2、请各学院确保按照上表人数的毕业生参加毕业典礼。参加人员于6月8日上午8:50入场完毕,按指定位置就坐,并请毕业班辅导员维持好会场秩序,不要随意走动和提前退场。
3、请各学院安排一名省级优秀毕业生作为领奖代表到指定位置,参加领奖,并将该毕业生信息于6月6日上午之前报送学生处思想教育科(办公楼B217)。
4、各学院毕业班辅导员请于6月7日上午10:00带领本学院省级(本科)优秀毕业生,到图书馆第一报告厅领取学位服,并进行典礼彩排;毕业典礼时请务必要求以上学生着学位服,并参加拨流苏仪式。
5、请南校区各学院毕业班辅导员指定一名优秀毕业生,负责本学院省、校级优秀毕业生,于6月8日早上7:00在南校区科学讲堂前统一乘坐校车;毕业典礼结束后统一乘校车返回。
学生工作部
2016年6月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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